近日,美国移民局发新闻,从今年8月5日起,将拒绝受理没有填写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主要办公地址的I-129表格。
I-129表格是指:I-129非移民工作申请表,用于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
E-1协约国贸易商
E-2协约国投资者
E-2 :CNMI北马里亚纳群岛自由邦协约投资者
H-1B专业人士
H-1B1智利或新加坡专业人士
H-1B2国防部科研及开发
H-1B3杰出成就和才能时装模特
H-2A临时农业工人
H-2B临时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接受培训人员
L-1A跨国公司高管、L-1B跨国公司特殊知识人士
O-1A科学教育商业体育方面杰出能力人才、O-1B艺术方面杰出能力人才、O-1B影视方面杰出成就人才
O-2辅助O-1的工作人员
P-1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1S辅助P-1的工作人员
P-2参加交流项目的艺术团体
P-2S辅助P-2的工作人员
P-3文化独特性艺术家
Q-1文化交流访问
R-1宗教工作者
TN加拿大或墨西哥专业人士
目前移民局拒绝受理I-129表的理由主要有:
1.签字缺失,无效;
2.寄错地址;
3.受名额限制的H-1B抽签没抽中;
4.申请费错误等。
I-129表格第一部分中,主要办公地址不得是申请人或者受益人律师地址,错误地址会导致I-129表格审理时间延长或被拒。而在此前的申请中,经常会出现申请人地址为律师地址的情况,方便律在收到移民局的各种材料后及时为申请人及受益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