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可能因为如下原因需要考虑放弃美国绿卡(配偶和孩子仍然可以继续保持美国绿卡。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成年,父母双方都放弃了绿卡,那么,一般来说,孩子的绿卡也会被认为是同时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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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入非常高,希望搬到税率低的地方比如加勒比海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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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或将要、或计划被提拔为体制内(高级)官员,或者要申请某些基金和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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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年迈父母,因故准备返回本国定居,或者不想定期入境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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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开美国很久,未能返回(这种情况,也可以考虑办理 SB-1 签证,或者重新办绿卡)。
要放弃美国绿卡,不是说只要不再入境美国也不再交税就可以。很多人虽然因故不能保持美国绿卡,但是仍然希望能够到美国探亲、开会、旅行、做商务活动。如果绿卡已经过期失效(或者因为长期离开美国而失效),但是又没有办放弃绿卡的正式手续,那么,入境美国会不方便,还有可能被美国税务局认为欠税。
另外,有的人在入境美国时(因为此前离开美国时间较长等原因)被入境部门工作人员建议放弃美国绿卡。这种情况,如果个人并不想放弃绿卡,不要被吓住或者被误导。只要能够入境美国,一般来说,后续不会有问题,不要在入境的地方随便被忽悠签署了放弃绿卡的申请书。只有个人确实不想要继续保持美国身份了,才应当提交放弃绿卡的 I-407 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 A#、出生日期、国籍、上一次离开美国的日期、简单陈述为什么要放弃绿卡的理由、当前住址、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在境外提交申请,等等。
考虑到美国移民局较少邮寄批准书或者确认信到境外,以及邮件丢失风险,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建议找美国的律所或者亲友帮助收信。
申请人还需要附上自己的绿卡,以及此前从移民局收到的其他尚未过期的文件(如回美证),一起邮寄给美国移民局。
我们一般建议申请人附上一份 Cover Letter,解释理由和文件材料。 I-407 申请目前需要邮寄到下面的地址
移民局收到 I-407 申请后,一般会在几个月内确认。参见下面的移民局确认信。收到确认信,就表明移民局正式认可了申请人不再具有美国绿卡身份。此后,申请人可以正常办理美国非移民签证,比如 B1 、 B2 等,到美国开会,旅行,探亲访问。如果需要,也可以在此后重新办理美国绿卡。
美国移民局收到 I-407 表后,会通知税务局(IRS),从此后按照非居民的情况来处理申请人的税务。
本文标题:怎样正式放弃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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