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简介 |
隔离政策 |
时间 |
北京 |
7+3 |
- 直航北京入境人员: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在当地完成 「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 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北京健康宝」 绿码即可正常进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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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
天津 |
7+3 |
- 入境人员: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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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
上海 |
7+3 |
-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入境目的地为长三角的,继续实施长三角闭环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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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
江苏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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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7+3 |
-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在我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 天后,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3 天。
- 在我省入境、目的地是外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 天后,由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离鄂专用通道。
- 在外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第一入鄂关口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 天的,来 (返) 鄂后实施 3 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 7 天的,来 (返) 鄂后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后实施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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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
河南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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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
河北 |
7+3 |
- 在第一入境点完成 「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 的入境人员,返石后不再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时间不足 10 天的,请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 48 小时前,告知目的地社区(村),入石后要补足 10 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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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
吉林 |
7+3 |
- 入境人员: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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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
黑龙江 |
7+3 |
- 入境人员: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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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
哈尔滨 |
7 |
- 7 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 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7 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三天两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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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
辽宁 |
7+3 |
-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因目前沈阳境外入沈防疫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个社区规定不尽相同,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建议境外入沈人员提前咨询社区详细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相应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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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安徽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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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
湖南 |
7+3 |
- 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入境人员):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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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
山西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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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
浙江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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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
四川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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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陕西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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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
江西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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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
山东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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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7+3 |
- 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目的地为市外的,实行 7 天集中隔离+目的地信息推送。解除集中隔离前 3 天将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目的地闭环接回或做好个人防护条件下闭环送至交通口岸离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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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
福建 |
7+3 |
- 经我省口岸入境的,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目的地为福州市的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 7 天的入闽人员,在入境后 10 天内返回福州市内的,仍要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 10 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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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
广东 |
7+3 |
-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
- 隔离人员在入住后 2 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社区不得以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为理由拒绝隔离人员返回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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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深圳 |
7+3 |
- 对入境人员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 2 、 3 、 5 、 7 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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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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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
贵州 |
7+3 |
- 境外来返黔人员:7 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健康监测+6 次核酸检测
-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无相关证明的,抵黔后实行 「三天两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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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
甘肃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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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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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7+3 |
- 目前并无入境乌鲁木齐国际航班。
- 来(返)乌人员需先通过 「新疆政务服务」 小程序进行入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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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
云南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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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
香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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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 |
澳门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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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
台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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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本文标题:【2022/10】最新回国隔离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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