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EB-5新法实施的问答,对区域中心授权、新的I-526申请递交等方面做了阐述。
具体如下:
需递交I-956表,即区域中心指定申请表。美国移民局将于2022年5月14日前公布这一新表格,包括表格说明,以及有关备案流程的其他信息。
2.以前已获授权的区域中心,是否可不递交I-956表并继续有效?
不可以。按照新法规定,新旧区域中心都需要提交新的I-956表,重新申请。
3.旧区域中心想要修改授权或递交年度报表,可以递交I-924或I-924A表吗?
不可以,美国移民局将拒收所有I-924和I-924A表。由于2022年的EB-5改革和诚信法案废除了旧的区域中心计划和任何之前的授权,因此没有理由递交修订或年度认证
投资人递交I-526之前,区域中心必须先递交I-956表(2022年5月14日后)并获批,并且区域中心需递交项目申请,并获得收件函。在这之后,投资人才可以提交I-526申请。
5.美国移民局是否正在审理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提交的区域中心I-526申请?
美国移民局已恢复审理2021年6月30日之前提交的与区域中心相关的I-526申请。移民局将根据递交申请时适用的资格要求(即2022年3月15日新立法颁布前的资格要求)对I-526申请进行裁决。
6.如果投资人之前递交I-526申请的区域中心授权已失效,投资人的I-526资格仍然有效吗?
已授权失效的区域中心如果希望继续有效,必须重新递交申请重新指定,但这不影响2022年3月15日之前递交的与这些实体相关的尚未裁决的申请;影响仅限于未来新的申请。即便之前批准的与投资人申请相关的区域中心授权失效,但投资人仍可以通过证明符合其他要求(主要是投资和就业创造要求,包括前法令规定的间接就业创造)来确定其资格。
2022年EB-5改革和诚信法案不允许合并独立案件;因此,美国移民局将拒绝任何基于2022年3月15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非区域中心集合投资的申请。美国移民局将根据递交申请时的资格要求,对2022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的合并独立案件进行裁决。
美国移民局(USCIS)将在裁定区域中心备案的项目申请或个人独立投资申请时,审查高失业区的资格。
高失业区是一个普查区,或临近的普查区,新的商业企业(NCE)的主要业务要在这里,且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在计算加权失业率时,该地区可能包括与NCE开展主要业务的直接相邻的任何人口普查区。
9.如何确定一个项目项目是否符合“基础设施项目”?
美国移民局将在裁定区域中心的项目申请时,确定投资是否在合格的基础设施项目中。
基础设施项目是已备案或批准的商业计划中的资本投资项目,由政府实体(如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当局)管理,该政府实体是与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签订合同的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根据区域中心计划从外国投资者或新商业企业获得资本投资,作为维护、改进或建设公共工程项目的融资。
10.美国移民局是否仍将实施其再投资政策,再投资能否在区域中心地域之外?
2022年的EB-5改革和诚信法案废除了之前的区域中心法规,之前批准的区域中心已失效。2022年的EB-5改革与诚信法案还允许在美国或其领土的任何地方进行再投资。因此,包括在新法颁布前递交的申请,再投资无需在同一个区域中心或任何区域中心的地域之内。
如果有关于立法实施的其他问题,可以向美国移民局公共参与办公室发邮件:Engagement@uscis.dhs.gov
本文标题:美国移民局最新发布:EB-5新政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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