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华盛顿西区地方法院法官颁布了一项关于庇护申请的重大决定。法院批准了Mendez Rojas v. Wolf集体诉讼和解协议,裁定政府因没有在一年期限内给予申请者足够的截止日期的通知,违反了移民法的正当程序。
这项裁决意味着入境后未在一年内提交庇护申请或超过一年提交申请的庇护者能够重新提交申请。但是必须要在今年4月22日之前递交翻案或重新申请。
那哪些人符合呢?
首先你需要是Mendez Rojas v. Wolf 集体诉讼的成员,
如果你是:
1. 非法入境时或在入境后十四天内遭遇国土安全部逮捕;或在向国土安全部证明如果返回母国将会有风险和恐惧后而被释放;并且未收到需1年内递交申请要求的通知。
2. 非法入境时或在入境后十四天内遭遇国土安全部逮捕;向国土安全部证明如返回母国将有风险和恐惧;拿到国土安全部颁发的控告书(NTA)后被释放;并且未收到需一年期限内递交庇护申请要求的通知。
另外,你需要是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后发出最终递解令和因为一年期限被移民法院、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或联邦法院认定没有资格获得庇护。这次的裁决将对庇护申请有积极影响。
如果你符合以上资格,应在2022年4月22日前提出声明,证明庇护申请的一年截止日期规定并不适用于您并递交新的庇护申请或向法院或上诉委员会(BIA)提出上诉。
以上。